交通标志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指导思想:
1.交通标志应反映高速公路及其周围路网的特征,使驾驶员能够准确确定其位置,找到正确的目的地,并合理分配路网中的交通量;
2.交通标志应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3.交通标志应易于识别和理解;
4.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系统,连续,均衡,避免信息超载;
5.动态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应妨碍交通标志的静态使用。
6.收集有关道路,交通,天气,环境和周围道路网络的基本信息;
7.确定道路交通标志的实施标准和规模;
8.比较安全,环保,技术,经济和美观方面的计划。 选择最佳解决方案。
设置原则:
1.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针对不熟悉周围道路网络系统的道路使用者,并综合考虑周围道路网络和道路状况,交通状况,天气和环境状况等因素,以及 合理设置,设置标准是根据各种交通标志的功能和驾驶员的行为特征进行合理设置的。
2,二级及以上道路,其他国家和省级道路的路标,应优先使用。 示范后,可以设置其他道路或没有相关道路标志的道路,并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 交通法规应在醒目的地方设置禁止标志,并避免与其他交通标志的相互影响。 应根据不同路段的通行能力,车辆类型的比例和车辆速度在各段中设置限速标志。
3.选择路网中路标指示的目的地信息时,应综合考虑路网的密度,道路坡度,道路功能和目的地能见度。 不同类型的交通标志信息应彼此对应而不会中断信息。
4.沿道路纵向和横向的交通标志位置应符合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志”(GB5768)。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畅通的安全区域内的交通标志,应通过分解能量消散结构或按照标志结构规范设置护栏来加以保护。 必要时,应诱导位于其他高速公路的清晰路边安全区内的交通标志。
5.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均不得在高速公路建设范围内侵入。 路边支柱交通标志的安装高度应考虑板面规格,位置的线性特征和地形特征,是否有行人等,悬臂,门等悬挂标志的净高,例如框架类型。 比高速公路多20-50厘米。
6.安装交通标志时,标志牌表面的法线应与高速公路的中心线平行或成一定角度。 安装在路边的禁止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45°,方向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10°。 安装悬臂,桅杆或附加的悬挂式指示牌时,指示牌的安装角度应垂直于道路的中心线或向前倾斜0°-10°。
设计原则:
(1)正确处理颜色,文字,箭头,数字,图形和边框之间的关系,使标志布局清晰美观;
(2)类似的交通标志应使用相同的标志布局;
(3)龙门式交通标志牌的交通标志牌应具有统一的高度和框架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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